各院系:
2019届(2016级)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已起动,为做好我校2019届(2016级)高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原则及标准
(一)发放对象。学籍在自治区内,本人意愿积极求职创业的2019届(2016级)全日制高职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户家庭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3.持《残疾证》的毕业生;
4.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各院系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建档立卡户家庭毕业生:申请表、建档立卡手册(扶贫手册享受金额、发放单位名称及单位公章)、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建行)等。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无效)、毕业生2018年近半年享受低保的银行流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建行)等。
3.残疾毕业生:残疾人的证明(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建行)等。
4.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在校期间任意一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建行)等。
5.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后,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院系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各院系将《求职创业补贴评选公示结果》(纸质)、《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Excel电子文档),连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于2018年12月18日前报学生处马辉老师。
三、要求
1、审报程序要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时、有序发放。
2、审报材料要求:
①建档立卡扶贫家庭毕业生在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时需提供:(按顺序提交)
1.《宁夏高等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生家庭《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意:如果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中没有毕业生的名字,就请开具县级扶贫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建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在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时需提供:(按顺序提交)
1.《宁夏高等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生本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意:如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没有毕业生的名字,就请携带户口本原件,确定与户主的关系。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建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持《残疾证》毕业生在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时需提供:
1.《宁夏高等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建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有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在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时需提供:
1.《宁夏高等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生本人《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意:因《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有正副版两张,复印件流水号要与原件一致。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建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求职创业补贴评选公示结果》(纸质)和《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Excel电子文档)
⑥报送学生材料顺顺序要与《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序号顺序一致,报送时与马辉老师一起核对。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951)2135059
学生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