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顶层设计,落实好“制度建设年”工作部署,有效规范和完善学校议事协调机构,确保各项事务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各院(系、部)对照学校现有议事协调机构(详见附件),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和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调整学校议事协调机构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参照现有机构设置标准,形成正式文稿,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并于4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471396674@qq.com,纸质版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文秘科。
附件:
校内议事协调机构一览表.doc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