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双师”队伍建设,落实“双高”计划任务,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宁职院发〔2017〕26号)文件精神,2021年寒假继续开展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次实践锻炼主要安排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2月(双休日、法定假期除外)。
三、实践企业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教师实践企业应为宁夏境内与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
(二)实践锻炼企业防疫条件应满足防控要求,不得选派教师前往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实践教师需严格遵守企业疫情防控要求。
(三)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所在院系集中审核统一申报,校内兼职教师由本人任教课程所属院系统一申报。
四、管理及考核
(一)各院系须与合作企业建立紧密联系,由合作企业推荐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主要负责分配实践部门、安排实践内容、指导实践过程及实践考勤考核等内容。每位企业兼职教师负责2—3名参加企业实践的老师,实践期间指导费用由各院系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施行。
(二)实践教师应按照要求填写《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手册》(附件1)。
(三)各院系与合作企业共同负责教师假期实践考勤管理,通过不定期实地抽查、电话查访或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对各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促指导。凡检查发现无故不在岗者,取消本次实践锻炼资格,锻炼经历不予认定。
(四)教师在实践锻炼过程中遇特殊情况若需请假,需向所在院系请假,由各院系报组织人事部审批备案。开学一周后,各院系将实践考勤结果连同教师企业实践手册汇总交至组织人事部。
(五)为确保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各院系、部门要为教师实践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健康安全。
2020年12月25日16:00之前,各院系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一式一份,由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560350143@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联系人:金睿譞 高玲子
电 话: 2135040
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手册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