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助力学校“双高校”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评选2021年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活动。
2、请各院系于2021年4月8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毕业生先进事迹、附件一式两份、各院系加盖公章的公示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上报前要在院(系)内进行公示。
3、格式要求:事迹材料末尾要标明推荐人、审核人姓名(手写),并加盖院系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标宋二号,正文用仿宋三号,文内小标题用黑体三号,行间距为26磅。
联系人:耿瑞娟 电话:0951-2135059
附件:1、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名额分配表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