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号),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更好地整合配置学校资源,优化提升资产使用效率,规范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学校资产信息化建设。按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多年来闲置存放、废旧无利用价值的电子类仪器设备学校进行集中收缴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处置资产范围
本次收缴的废旧电子类仪器设备是指已达报废年限,没有使用价值的电子产品和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日常使用损坏严重且无法维修或者维修成本很高的电子产品。包括无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台式、笔记本)、服务器、复印机、打印机、路由器、投影仪、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话、热水器、空调、电视、音响、洗衣机、冰箱、微波炉、风扇等(以下简称废旧资产)。
二、收缴处置工作程序
收缴处置从2020年9月20日开始,主要遵循“申报登记、统一收缴、集中处置”的工作程序来进行。
1.各部门资产使用人及资产经管人须将自己名下的废旧资产明细造册,交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汇总,并将废旧资产移交到本部门设定地点,由资产管理员及相关人员按报废资产的个体(同类、同批次)区别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申报审核单》,做好报废报损资产明细表及影像电子资料,报送资产管理处。
2.部门资产管理员与资产管理处具体收缴经办人联系办理移交手续,并将清理的废旧资产收缴规范存放,做好安全保管。资产管理处账务人员将各部门交回的纸质材料整理备案,将电子材料整理做好废旧资产报废后的销账工作。
3.资产管理处将收缴的废旧资产分类整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管理办法》的处置要求和程序,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4.收缴清理联系人:黄 华 2135045
张银宁2135045
纸质材料交资产管理科
附件:收缴废旧电子类仪器设备登记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