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精神,现就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考核工作,研究拟定考核结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利宁 刘 炜
副组长:周 宇 陈晓军 刘荣耀 苏晓军 焦玉柱 李晓延
李道胜
成 员:耿银生 徐 滨 吴轶勤 陈 灿 何 涛 姜 华 王根文 王秀芬
(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归档等工作。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
(三)各部门成立由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3~7人),负责本部门年度考核的组织、考核意见的签署、考核材料的整理以及考核表和考核结果的报送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一)部门及干部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党建思政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发挥情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及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一并进行,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贯彻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建重点任务情况等述职。各部门要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二)教职工考核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效果,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
四、考核方法
本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继续采取集中述职形式进行,连同部门考核一并现场测评。各部门负责通知本部门人员按规定时间参会。其他教职工由各部门自行安排考核。
(一)部门及中层干部考核方法
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及个人对照学校年初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做出工作总结及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副职述职不超过5分钟。部门及中层干部综合测评由校领导考核测评(30%)、中层干部考核测评(30%)、部门教职工考核测评(40%)三部分组成。
(二)其他教职工考核方法
其他教职工参加本部门组织的考核。由部门考核小组提出考核要求,召开年度考核会,教职工做个人工作总结、群众评议,拟定考核等次并公示、上报。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部单独考评,不占部门优秀指标。考核小组依据测评成绩及平时考核情况确定等次,并将结果在部门内公示。公示后结果报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的考核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部门考核、中层干部考核定于12月21日前完成。
(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于12月22日前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经研究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需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一)部门考核结果应用
部门考核结果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教学部门(含4院4系、素养部、马研部、技师学院、远支中心、农校)、党群行政部门各取前5名予以奖励;教辅部门(含发展规划办、教学督导室、图书馆、现教中心、鉴定中心、文体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继教学院、直属分校)取前2名予以奖励;教学部门奖励1万元,行政教辅部门奖励5千元。“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拟定2名优秀。先进集体应上报事迹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评优:
1.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学校分配任务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在上级检查中出现直接影响学校检查排位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3.在编在岗教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的;
4.考核领导小组认为不能评定的其他情况。
(二)个人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教职工优秀等次名额按照15%比例分配到部门,具体名额见附件5。
中层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仍按照15%比例评选。其中教学部门不超过7人,行政部门不超过6人,教辅部门不少于2人;以上优秀等次人员中副处级干部不少于3人;同一部门只能有1人获评优秀,具体可征求部门负责人意见。
2018年新招聘人员中参加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在本年度使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事假、病假三个月、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教职工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其他要求
(一)教职工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及考核等次,加盖部门印章。
(二)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教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附件3)加盖部门印章和电子文本(excel格式,A4页幅)发送至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邮箱:E-mail:849519158@qq.com。
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程序标准,力求客观公正。对于不按规定考核的部门,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
组织人事部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