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学校编制外用工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宁职院发〔2011〕53号)规定,现将做好我院编制外用工人员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严明、高效务实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凡我院在岗的编制外用工人员(含聘期为一个月以上人员),均属考核范围。
三、考核等次、内容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各部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编制外用工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编制外用工人员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各部门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审核,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续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原则上不予续聘),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五、考核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小组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2.通过考核,各部门认真核定各岗位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进行合理的定岗定编定责,确定2017年编制外人员用工情况。
六、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2017年11月28日开始,12月8日结束。12月15日前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用工人员2017年考核结果名册》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用工人员考核表》(见附件)报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