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推动学校“双高校”建设,积极发挥技能带头人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传承的带动作用,同时为下一步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打好基础,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精神,开展2022年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计划遴选建设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为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以及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为我校“双高校”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校内某专业或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校内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实训工作,且具有企业生产一线累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技术称号的;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具有技术技能人才团队。大师工作室由不少于5人的技术技能人才组成,成员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单位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2.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推荐。各院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推荐名额和条件积极、择优推荐候选人员。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报送宁夏机械技师学院(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 院系推荐函;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3. 院系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的办公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申报技能大师人员的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明细表》(附件2)。
(二)评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研究。宁夏机械技师学院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并参考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进行研究审定,择优选定拟建设单位。
(四)公示。对选定的拟建设单位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在校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通知,并按照程序拨付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四、项目产出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和办法,规范运作。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制订完善“师带徒”计划,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含教师和学生),并积极参与自治区、国家和行业组织的相关技能大赛;
(四)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立足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装备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六)推进现代学徒制,深化校企合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班。
(七)工作室承接学校临时委托的项目或任务,所产生的费用不占用其专项建设经费。
五、经费保障
对获批的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培训教师的课酬及技能交流推广、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等费用。
六、有关要求
宁夏机械技师学院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具有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2年建设期考核和评估没有通过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向宁夏机械技师学院申请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延期到期后还没有通过考核和评估的项目,取消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资格,并不得再次申请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联系单位:宁夏机械技师学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3895173997
电子邮箱:22054597@qq.com
附 件:1.2022年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明细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师学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