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项目组:
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含2017年6项延期项目)及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结果
1.通过验收项目:经过项目组汇报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及专家组提问和评议,有27个项目研究成果符合结题要求,验收合格,同意结题(见附件1)。
2.准予延期项目:3个项目因阶段性成果尚未正式形成或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等原因,准予延期一年(见附件2)。望准予延期项目组高度重视项目研究工作,尽快推进研究任务,按照《项目立项书》目标,争取在延期期限内完成项目研究。
3.予以撤项项目:2个项目不能顺利完成研究任务,予以撤项(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二、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结果
1.通过验收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有53个项目研究成果符合结题要求,验收合格,同意结题(见附件3)。待2021年自治区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指标分配后,按立项及结题打分综合成绩择优推荐。
2.予以撤项项目:37个项目因尚未顺利开展或未形成任何实质性成果,予以撤项(见附件4),各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同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地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或教务处,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130、2135068。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验收合格项目一览表
2.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验收延期及撤项项目一览表
3.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验收合格项目一览表
4.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验收延期及撤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