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双师队伍建设,落实双高计划任务,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宁职院发〔2017〕26号)精神,2022年寒假继续开展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次实践锻炼主要安排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月—2月(双休日、法定假期除外)。
三、实践企业要求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教师实践锻炼单位原则上应为宁夏境内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或有一定规模、能承担教师实践锻炼的企事业单位。
(二)实践锻炼企事业单位防疫条件应满足防控要求,不得选派教师前往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实践锻炼,教师需严格遵守单位疫情防控要求。
(三)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所在部门集中审核统一申报。
四、管理及考核
(一)各部门须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联系,由合作企事业单位推荐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主要负责分配实践部门、安排实践内容、指导实践过程以及考勤、考核等内容。每位兼职教师负责2—3名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
(二)专业课教师应按照要求填写《教师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手册》(附件1),公共课教师及开放大学教师须提交一份高质量考察调研报告,报告应包含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及合作企事业单位签字盖章材料、相关部门将考察调研结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制定、教学等环节的证明。
(三)各部门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教师假期实践考勤管理,并通过不定期实地抽查、电话查访或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对各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促指导。凡检查发现无故不在岗者,取消本次实践锻炼资格,锻炼经历不予认定。
(四)教师在实践锻炼过程中遇特殊情况若需请假,需向所在部门请假,由各部门报组织人事部审批备案。开学一周后,各部门将实践考勤结果连同实践手册或考察调研报告全套材料汇总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五)为确保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为教师实践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健康安全。
五、其他
各部门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寒假教师企事业单位实践计划汇总表》(一式一份,由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1年12月23日16:0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nzszk@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联系人:金睿譞 联系电话:2135040
附件:1.教师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手册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