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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免笔试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6 发布者:组织人事部 浏览量: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进行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6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地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路职业教育园区)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竞勤楼三楼)

联系人:樊 宇 田 宁

咨询电话:0951-2135040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需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有行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网上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否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证明。

2.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3.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人社厅备案一份);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实行考生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校提交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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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2017年资格复审岗位一览表.xls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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