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进行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7月7日(上午8:30—11:30),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地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路职业教育园区)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竞勤楼三楼)
联系人:樊 宇
咨询电话:0951-2135040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学历毕业证需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有行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台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实行考生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校提交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5日